记者近日从区生态环境厅获悉,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4年各省份生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,我区2024年生态环境指标全部达标。其中,细颗粒物PM_2.5浓度每立方米9.9微克,重污染天数比例0%,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%,劣V类水体比例0%。
据介绍,2024年,在污染防治方面,我区推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,新增623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,新增20个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、拉萨市焚烧发电厂(二期)和日喀则市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点火试运行。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,我区开展吉隆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调查,并在拉萨、日喀则、林芝和阿里布设130台红外相机进行野外生物多样性监测;初步建立“6个国家站+661个监测样地”的生态质量地面监测平台;全年安排生态岗位43.98万个、拨付补助资金超15亿元。
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汪晓冬表示,2025年,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主线,坚守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安全底线,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统筹美丽西藏建设和生态文明高地创建,统筹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,紧盯主责主业、能力建设、项目建设、队伍建设不放松,全面实施美丽西藏建设、生态文明改革、服务绿色发展、环境污染治理、治理能力提升、生态安全守护和党的建设引领七大行动,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,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。(记者 王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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