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为深入贯彻落实《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》中关于“设立文化奖、举办艺术节”的部署要求,围绕区文化厅党组2022年“1181”总体工作思路,经群艺馆党委研究,拟定于2022年7月18日在拉萨集中举办2022年全区县(区)艺术团文艺汇演暨西藏民族民间舞蹈比赛,实施策划方案如下:
一.指导思想
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,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激发各族干部群众永远感党恩、听党话、跟党走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,大力歌颂中国共产党、歌颂党的百年辉煌、歌颂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光辉历程。
二.活动名称
首届文化艺术节群众文艺活动-全区县(区)艺术团文艺汇演暨西藏民族民间舞蹈比赛。
三.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西藏自治区文化厅
承办单位:西藏自治区群艺馆(区非遗保护中心)
协办单位:各地市文化(文旅、文广)局
四.比赛时间 2022年7月17日(报到)
2022年7月18日上午10:00—18:00(定位) 2022年7月19日上午10:00—18:00(对光、走台) 2022年7月20日上午10:00—18:00(正式比赛) 2022年7月21日修整 2022年7月22日获奖舞蹈团体参加惠民演出(拉萨市墨竹工卡县)
五.比赛场地
西藏自治区藏剧团剧场或金城公主剧场(待定)。
六.比赛内容
西藏民族民间舞蹈。
七.参演人数
各市(地)组织2个艺术团含领队和工作人员45人。
八.选送要求
1、各地市群艺馆选拔抽选两个县区艺术团优秀作品,参加“西藏民族民间舞蹈”大赛,每个参赛节目人数不超过24人不少于20人,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,各参赛队组织45人(含领队、编导)。
2、各地市集中排练、音乐制作、服装、往返交通费由各地市市负责。在拉萨期间食宿、交通费用等由主办方承担。
九.工作分工
1.文化厅负责邀请出席领导、邀请主持人、联系宣传媒体、各地市下发通知等由厅相关处室负责。
2.区群艺馆负责节目串连、场地及灯光音响租赁、舞台美术及场地布置、节目录制和网站发布、节目主持串词等相关工作。
具体联系人:普布扎西联系方式:18089917772(总导演)